600763:通策医疗关于调整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17-05-16 17:36:44
发布机构:通策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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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2017-038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17年3月
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提议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和其它形式的分配。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016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简称“原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吕建明先生提议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320,6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38,476,800.00 元。
二、再次调整方案情况
公司原方案拟派发现金红利38,476,800.00 元,占2016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136,164,731.11元的28.26%。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吕
建明先生再次提议,鉴于公司2016年度经营和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广大投资者,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2016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再次作出调整,将2016年度现金分红金额调整至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30.6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关于“拟分
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的相关规定。
原方案与调整后的方案内容对照如下:
原方案 调整后的方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以 2016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17]1088号《审计 320,6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报告》确认:2016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164,731.11税 ),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9,568,953.62 元,41,683,200.00 元。2016 年度不送股,
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以下方案进行 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
1、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956,895.36 元;
2、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
17,612,058.2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74,256,094.21 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为91,868,152.47 元;
3、以 2016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320,6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 元(含税),
拟派发现金红利38,476,800.00 元,利润
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53,391,352.47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16 年度不送股,
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再次调整方案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6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原方案将不再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将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调
整,此举积极响应了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和监管导向,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2016 年度业绩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调整后的方案提交到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