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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6 22:17:12 发布机构:国际实业 我要纠错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7-18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 5月 16 日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5:00至2017年5月16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王炜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143,415,8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8076%,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293,25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7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2,64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2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决定以2016年末总股本481,139,294股为基数,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434,178.82元。 不送股,不转增。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89,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19%;反对 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784,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936%; 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6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支付财务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确定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进行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酬 为75万元人民币(含内控审计)。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续 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构。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第二条、第八十九条内容进行修订。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8日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姜黎、孙继乾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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