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6 22:17:12
发布机构:国际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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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17-18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 5月 16 日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5:00至2017年5月16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王炜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143,415,8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8076%,其中: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293,25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7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2,64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2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决定以2016年末总股本481,139,294股为基数,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434,178.82元。
不送股,不转增。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89,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819%;反对 2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1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784,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936%;
反对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06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支付财务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确定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进行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酬
为75万元人民币(含内控审计)。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续
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
构。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第二条、第八十九条内容进行修订。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143,307,2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242%;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2,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6021%;反对108,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3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8日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姜黎、孙继乾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