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跃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017-05-17 16:52:08
发布机构:康跃科技
我要纠错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唤灰姿�
股票简称:康跃科技
股票代码:3003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康安街8号
通讯地址: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康安街8号
股份变动性质: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致使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 2017年5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持股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附表......12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上市公司、康跃科技指 上市,股票代码:3003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康跃投资指 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康跃科技
105,000,000 股股票所占康跃科技总股本的
比例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而被动由 63%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少为52.98%。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15号准则》 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康安街8号
法定代表人 郭锡禄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3698093500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工业项目进行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
券、期货、理财、集资等相关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姓名 郭锡禄、杨恒兴、张凤三、郭伦吉、郭永奎、郭宗利、杨
金玉、郭伦海、王航、张效礼、刘世忠、武兴凯、王增水、
郑树峰、刘春晓、郭锡平、郭锡文
营业期限 2009年11月30日--2029年11月29日
通讯地址 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康安街8号
联系方式 0536-5580588
2、康跃投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身份证 性 国籍 长期 其他国家 在其他
别 居住 或地区的 公司兼
地 居留权 职情况
郭锡禄无 董事长 37072319481003**** 男 中国 寿光无 无
杨金玉无 董事兼 37072319621209**** 男 中国 寿光无 康跃科
总经理 技董事
杨恒兴无 董事 37072319570814**** 男 中国 寿光无 无
郭伦海无 董事 37072319640315**** 男 中国 寿光无 康跃科
技董事
郑树峰无 董事 37072319671125**** 男 中国 寿光无 康跃科
技董事
3、康跃投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康跃科技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张洁、冯军智等34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河北羿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包括康跃科技控股股东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由于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使康跃科技总股本增加,致使康跃科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二、康跃科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保持现有股份或增加其在康跃科技中持有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由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使总股本增加,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跃科技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发行前总 占发行后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 105,000,000 63% 52.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跃科技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63%减少为52.98%,仍为康跃科技控股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康跃科技105,000,000股A股股票,占康跃科技总股本166,675,000股的6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张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59 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付金额为51,300万元,向张洁等34位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数量为31,530,415股,发行前,公司股本为166,675,000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增至198,205,415股。新增股本上市日为2017年5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为52.9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累计质押股份64,5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105,000,000股的61.49%,占本次权益变动前康跃科技总股本166,675,000 股的的38.73% ,占本次权益变动后康跃科技总股本198,205,415股的的32.5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康跃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寿光市开发区(原北洛镇政
司 在地 府驻地)
股票简称 康跃科技 股票代码 3003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 信息披露义 寿光市经济开发区康安街 8
名称 公司 务人注册地号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份 化□ 动人 有□无
数量变化 其他: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份导致的被动减
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务人是否为 是否□
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致使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105,000,000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63%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0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被动减少1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是□ 否□
存在侵害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是□ 否□
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是 否□
动是否需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是 否□
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锡禄
签署日期: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