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94:大商股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7 22:07:15
发布机构:大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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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4 证券简称:大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总部1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3,877,9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8.5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汪晖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并做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牛钢、王志敏、孟浩、胡咏华、孙
广亮、陈弘基、张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汪晖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3,877,999 100 0 0 0 0
2、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3,877,999 100 0 0 0 0
3、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3,877,999 0 0 0 0 0
4、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3,877,999 0 0 0 0 0
5、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3,877,999 0 0 0 0 0
6、议案名称: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3,877,999 0 0 0 0 0
7、议案名称: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5,175,782 0 0 0 0 0
8、议案名称: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审计费用并聘请2017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83,877,999 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2016年年度董 3,010,405 100 0 0 0 0
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年年度监 3,010,405 100 0 0 0 0
事会工作报告
3 2016年年度报 3,010,405 100 0 0 0 0
告和年度报告
摘要
4 2016年年度财 3,010,405 100 0 0 0 0
务报告
5 2016年年度利 3,010,405 100 0 0 0 0
润分配预案
6 2016年度独立 3,010,405 100 0 0 0 0
董事述职报告
7 大商股份有限 162,400 100 0 0 0 0
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8 关于支付会计 3,010,405 100 0 0 0 0
师事务所 2016
年度审计费用
并聘请2017年
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对第七项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共计58,702,217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晓黎、毕晓东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