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877:正泰电器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2017-05-18 20:27:07
发布机构:正泰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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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7-025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CHINTSOLAR (HONGKONG) 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CHINTSOLAR”)
以及ASTRONERGY SOLARNETHERLANDSB.V.(以下简称ASTRONERGYNETHERLANDS)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CHINTSOLAR
及ASTRONERGYNETHERLANDS向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 以下简称“IFC”)
申请的不超过美元柒仟万元整(或等值欧元)的5年期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贷款业务所
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借款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为止。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未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17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本次会议收到有效表决卡5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 CHINT SOLAR及 ASTRONERGY
NETHERLANDS向INTERNATIONAL FINANCECORPORATION(以下简称“IFC”)申请的不超过美
元柒仟万元整(或等值欧元)的5年期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贷款业务所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CHINT SOLAR及ASTRONERGY NETHERLANDS向INTERNATIONAL
FINANCECORPORATION(以下简称“IFC”)申请的不超过美元柒仟万元整(或等值欧元)的
5年期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贷款。
2017年5月18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CHINTSOLAR作为借款人,以及
由ASTRONERGYNETHERLANDS作为共同借款人(CHINTSOLAR和ASTRONERGY
NETHERLANDS以下合称为“借款人”),向IFC作为申请不超过美元柒仟万元整(或等值
欧元)的5年期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贷款业务所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
保期限至自借款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为止。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CHINT SOLAR和ASTRONERGYNETHERLANDS向IFC申请该项借款系公司光伏新能源产业
经营发展需要,因此本公司决定为该项贷款业务所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截止2016年12月31日,CHINT
SOLAR及ASTRONERGYNETHERLANDS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第
三款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CHINTSOLAR (HONGKONG) COMPANYLIMITED
1、概况
公司名称:CHINTSOLAR (HONGKONG) COMPANYLIMITED
注册资本:USD5,100,000.00
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50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11年12月09日开始,无固定营业截止时间
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组件/电池片进出口贸易及相关业务咨询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CHINTSOLAR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全资
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CHINTSOLAR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12月31日(单位: 2015年12月31日(单位:
人民币,未经审计) 美元,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38,202,153.80 180,121,137.00
负债总额 992,557,853.49 171,547,807.00
流动负债总额 992,557,853.49 171,547,807.00
资产净额 145,644,300.31 8,573,330.00
资产负债率 87.20% 95.24%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1,537,085,125.81 312,908,046.00
净利润 57,474,525.48 5,826,407.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135,334,963.64 105,593,802.70
CHINTSOLAR成立于2011年12月,位于香港,主营太阳能多晶体、单晶体光伏组件及
太阳能电池片进出口,太阳能光伏市场业务咨询等业务,主要提供供海外光伏市场所需的高品质光伏组件电池片,属于清洁能源供应商,环保贸易型企业,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政策,为开拓正泰海外光伏市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ASTRONERGYNETHERLANDS
1、概况
公司名称:ASTRONERGYSOLAR NETHERLANDSBV
注册资本:EUR40,000,000.00
注册地址:ArentJanzoonErnststraat595C,2everdieping(unit4),1082LDAmsterdam,the
Netherlands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11年10月24日开始,无固定营业截止时间
主营业务:收购、投资、建设、开发太阳能光伏电站及相关业务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ASTRONERGYSOLAR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
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财务状况
ASTRONERGYNETHERLANDS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欧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96,304,918.00 189,291,237.00
负债总额 167,229,415.00 171,636,758.00
流动负债总额 74,490,179.00 31,771,239.00
资产净额 29,075,503.00 17,654,479.00
资产负债率 85.19% 90.67%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578,752.00 195,000.00
净利润 11,421,024.00 -6,863,234.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305,379.00 -847,076.00
ASTRONERGYNETHERLANDS成立于2011年10月,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主营收购、投
资、建设、开发海外光伏太阳能电站等业务,主要提供一系列太阳能光伏地面电站开发投资建设服务,属于清洁能源型企业,致力于解决海外能源问题,以清洁能源替代传统污染型能源,促进全球发展及改善环境。
四、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
为促进公司光伏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解决其经营发展所需的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下属全资子公司CHINT SOLAR作为借款人,以及由ASTRONERGYNETHERLANDS作为共同借款人(CHINTSOLAR和ASTRONERGYNETHERLANDS以下合称为“借款人”),向IFC申请不超过美元柒仟万元整(或等值欧元)的5年期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贷款业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该项贷款业务所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借款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为止,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本次担保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CHINTSOLAR及ASTRONERGY
NETHERLANDS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同时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公司实际持有CHINTSOLAR和ASTRONERGYNETHERLANDS100%的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
其向IFC申请不超过美元柒仟万元整(或等值欧元)的5年期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贷款业
务所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主要是看好光伏新能源产业未来的发展,基于对该两家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信用状况等全面评估后的审慎决策。目前,该两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正常,因此,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
此项担保有利于缓解光伏新能源产业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在境外光伏业务领域的战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CHINTSOLAR和ASTRONERGYNETHERLANDS提供担
保,有利于缓解光伏新能源产业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在境外光伏业务领域的战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CHINT SOLAR和ASTRONERGYNETHERLANDS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能分享其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CHINTSOLAR及ASTRONERGYNETHERLANDS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供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CHINT SOLAR和ASTRONERGYNETHERLANDS提供
担保,有利于缓解光伏新能源产业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助于在境外光伏业务领域的战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CHINTSOLAR及ASTRONERGYNETHERLANDS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供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 CHINT SOLAR和 ASTRONERGYNETHERLANDS向IFC申请不超过美元柒仟万元整(或等值欧元)的5年期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贷款业务所形成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5年,公司曾对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向3家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
2.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无偿的不可撤销的授信担保,担保期限至2018年6月30日
为止。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有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正泰电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意见
3、CHINT SOLAR和ASTRONERGYNETHERLANDS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