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种业: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8 23:32:32
发布机构:丰乐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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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17-022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 5月18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 5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5月17日15:00至2017年 5月 18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合肥市蜀山区创业大道四号公司总部五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林先生;
6、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 名,代表股份102,319,5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348%。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代表股份101,95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131%;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0名,代表股份363,7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7%。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14人,代表股份378,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1,9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0%;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14%;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1,9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0%;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14%;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1,9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0%;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14%;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16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1)表决情况:同意101,9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0%;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14%;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1,9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0%;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14%;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3亿元银行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表决情况:同意101,95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0%;反对363,7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593%;反对363,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关于2017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丰乐香料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1,95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0%;反对363,7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593%;反对363,7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4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2017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1,9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0%;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14%;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16年度报酬的议案》(1)表决情况:同意101,9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0%;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14%;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101,9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0%;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14%;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01,956,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0%;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14%;反对363,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0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贤榕、熊丽蓉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丰乐种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