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股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8 23:32:32
发布机构:南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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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00至2017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永丰路19号四楼会议室(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汉武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68,599,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0152%。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8,764,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216%。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数360,773,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5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数407,825,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589%。
公司董事、监事、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十二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8,599,006股。审议的议案九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十一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99,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8,764,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99,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8,764,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99,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8,764,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99,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8,764,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99,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8,764,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99,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8,764,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68,599,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8,764,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99,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8,764,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99,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8,764,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68,599,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8,764,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珠海安赐艳阳天网络信息安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9,404,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541%;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28,865,9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456%。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9,896,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50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8,865,97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8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599,0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8,764,2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桂华、周姗姗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南洋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