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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环新网: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2017-05-19 16:11:52 发布机构:光环新网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383 证券简称:光环新网 公告编号:2017-030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6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102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545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该激励计划审议时公司总股本545,800,000股的1.00%,行权价格为36.24元。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6年4月5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该2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取消拟授予其股票期权 8 万份。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0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7万份。董事会同意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53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6.24元,授予日为2016年4月8日。独立董事就期权授予及本次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6年4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537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 简称:光环JLC1,股票期权代码:036211。 201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4月 13日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4,5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36.24元调整为36.22元。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发表了独立意见。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将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9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4万份。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期权行权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2016年8月12日修订)》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9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4万份。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99名激励对象,绩效综合考核达标,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2016年度实现业绩亦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公司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期限为2017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6日。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及期权行权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历次调整情况 因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取消该2 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取消拟授予其股票期权8万份。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0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7万份。 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5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人民币(含税)。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36.24 元调整为 36.22元。 因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具备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将注销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9人,已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4万份。 三、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情况 1、本次调整事由 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723,175,6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 (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2,317,569.4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以公司总股本723,175,6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46,351,388股,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4月28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条款的规定,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本次调整方法 (1)调整后本次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534万份 调整为1,068万份,第一期可行权数量由213.6万份调整为427.2万份,调整方 法如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期权数量或标的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期权数量或标的股票数量。 即调整后已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1,068万份=534万份*(1+1) 调整后第一期可行权数量为:427.2万份=213.6万份*(1+1) (2)调整后本次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36.22元调整为18.06 元,调整方法如下: (2.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即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8.06元=(36.22元-0.1元)/(1+1) 3、调整后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期 占授予期 占目前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 权总数的 股本的比 份) 比例 例 1 杨宇航 总裁、董事 90.00 8.38% 0.062% 2 张利军 财务总监 40.00 3.72% 0.028% 3 陈浩 副总裁 24.00 2.23% 0.017% 4 耿岩 副总裁 24.00 2.23% 0.017% 5 高宏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4.00 2.23% 0.017% 6 侯焰 副总裁 24.00 2.23% 0.017% 7 齐顺杰 副总裁 24.00 2.23% 0.017% 8 袁丁 董事、人事行政总监 20.00 1.86% 0.01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8人) 270.00 25.28% 0.187%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798.00 74.72% 0.551% 员(91人) 合计 1,068.00 100.00% 0.738% 四、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有关调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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