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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伍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17-05-19 17:16:53 发布机构:华伍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6月6日(星期二)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6月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6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5 日15:00至2017年6月6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 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签署收购江苏环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2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聂景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曹明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聂璐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陈凤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曾志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周 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冯 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付国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刘 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01 选举周龙茂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02 选举姚永忠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收购江苏环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2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及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和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收购江苏环宇园林建设有 √ 限公司2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6)人 的议案》 2.01 选举聂景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2.02 选举曹明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2.03 选举聂璐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2.04 选举陈凤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2.05 选举曾志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2.06 选举周 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应选人数(3)人 议案》 3.01 选举冯 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3.02 选举付国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3.03 选举刘 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4.01 选举周龙茂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 √ 代表监事 4.02 选举姚永忠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 √ 代表监事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7年6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 00; 2、登记地点: 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江西华伍制 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7年6月5日(星期一)17: 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 号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311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凤菊、胡仁绸、常海梅 联系电话:0795-6206009 联系传真:0795-6206009 联系地址: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江西华伍制动 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31100 2、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9日 附件一: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是否本人参会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收购江苏环宇园林建设 √ 有限公司2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2.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应选人数(6)人 事的议案》 2.01 选举聂景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2 选举曹明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3 选举聂璐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4 选举陈凤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5 选举曾志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2.06 选举周 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的议案》 3.01 选举冯 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3.02 选举付国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3.03 选举刘 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应选人数(2)人 案》 4.01 选举周龙茂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 √ 东代表监事 4.02 选举姚永忠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 √ 东代表监事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注2:累积投票提案: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5095;投票简称:华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6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6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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