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沪市A股 > 正文

600255:鑫科材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5-19 20:02:28 发布机构:鑫科材料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7-052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恒鑫集团”)直接持有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本公司”)股份70,058,255股,占鑫科材料股份总数的3.959%;通过“中融基金-增持12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鑫科材料股份29,113,077股,占鑫科材料股份总数的 1.645%。恒鑫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累计持有鑫科材料股份99,171,332股,占鑫科材料股份总数的5.604%。 恒鑫集团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李非列先生直接持有鑫科材料股份数量 2,000,000股,占鑫科材料股份总数0.113%。 上述股份全部属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融基金-增持12号资 产管理计划、自然人李非列先生计划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时间为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时间为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每三个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收到恒鑫集团、中融基金 -增持12号资产管理计划和自然人李非列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融基金-增持12号资产管理计划、自然人李 非列先生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恒鑫集团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发起人股东。公司上市后,历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分置改革和减持等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鑫集团仍直接持有鑫科材料股份70,058,255股,占鑫科材料股份总数的3.959% 根据2015年7月10日恒鑫集团关于增持鑫科材料股份的承诺,截至2016 年7月5日收盘,恒鑫集团通过“中融基金-增持12号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持 鑫科材料股份数量29,113,077股,占鑫科材料总股本的1.645%。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上述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根据2015年7月10日李非列先生关于增持鑫科材料股份的承诺,截至2016 年7月5日收盘,李非列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鑫科材料股 份数量2,000,000股,占鑫科材料总股本的0.1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持 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2017年3月21日,鑫科材料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 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7年3月24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了公司控股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鑫集团”)与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山传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以协议方式向船山传媒转让其所持有的鑫科材料17,500万股股份(占鑫科材料股份总数的9.889%)的相关事宜。 2017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7年5月8日办理完毕。 除上述协议转让事宜外,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融基金-增持 12号资产管理计划和自然人李非列先生过去12个月内皆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行 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数量: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融基金-增持12号资产管理 计划、自然人李非列先生计划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 2、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合竞价。 3、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时间为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 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时间为本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每三个月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的一致性说明恒鑫集团在协议转让过程中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无增持在鑫科材料中所拥有的权益的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需求确定是否继续减持鑫科材料的股份,若有必要,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持在鑫科材料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拟减持鑫科材料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以完成潜在的减持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恒鑫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计划减持行为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减持原因 上述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揭示 (一)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融基金-增持12号资产管理计划、自 然人李非列先生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