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9 21:47:19
发布机构:证通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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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7-03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司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
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15:00至2017年5月19日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
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胜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106,850,255股,占公司总股本519,678,668股的20.560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06,835,2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57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股东(含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下同)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850,255股;其中同意106,848,955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其中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其中弃权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87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4%;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950%。
2、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850,255股;其中同意106,848,955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其中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其中弃权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87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4%;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950%。
3、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850,255股;其中同意106,849,755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其中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565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850,255股;其中同意106,849,755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其中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其中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5656%;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850,255股;其中同意106,848,955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其中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其中弃权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87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4%;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950%。
6、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850,255股;其中同意106,848,955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其中反对50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其中弃权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87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4%;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950%。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850,255股;其中同意106,848,955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其中反对1,30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其中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8705%;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850,255股;其中同意106,848,955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其中反对1,30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其中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8705%;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850,255股;其中同意106,848,955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其中反对1,300股,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其中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8705%;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贵公司2016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