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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2017-05-21 16:57:07 发布机构:乐视网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7-067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杨丽杰女士提交的辞职申请,杨丽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杨丽杰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并向杨丽杰女士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诚挚的谢意。辞职后,杨丽杰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杨丽杰女士持有乐视网股份10,412,7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0.52%,离任后六个月内杨丽杰女士承诺不转让所持有的乐视网股份。 为促进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更好开展,2017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巍先生简历如下: 张巍,男,1976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 任乐视控股中国区CFO,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技术委员会委员。张 巍先生199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 于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5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目前为东北财经大学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外聘硕士研究生导师。 截至公告日,张巍先生不持有乐视网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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