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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09:天富能源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7-05-23 16:16:48 发布机构:天富能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7-临03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 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不 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65号文核准,2013 年3月,天富能源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8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A 股)2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55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1,887,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 52,85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6,334,460.59元后,且不包括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28,315,539.41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 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三山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建设公司南热电2×300MW热电联 产扩建项目。截止公告披露日,募集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85,298,988.2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1,465,303.96元。 截止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进度情况:1号机组于 2014年7月完成 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已正式并入公司电网调试 运行;2号机组于2014年9月完成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已正式 并入公司电网调试运行。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优化财务指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中的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把所使用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意见如下: 1、天富能源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天富能源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4、天富能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申万宏源同意天富能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将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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