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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晶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6-08-31 00:53:00 发布机构:福晶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9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以下简称“物构所”)关于减持股份的通知,其于2016年8月29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390.00万股,成交均价17.09元/股,成交金额6,665.1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 减持均 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股份来源 数(万 价 比例 股) 集中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 2016年8月29日 IPO前持有 17.09 390.00 0.91% 物构所 其它方式 合计 17.09 390.00 0.91% 控股股东物构所自2014年8月2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00%,具体详见2016年8月31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中国科学 11,305.5540 26.45% 10,915.5540 25.53% 院福建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05.5540 26.45% 10,915.5540 25.53% 质结构研 有限售条件股份 究所 本次减持后,物构所持有公司股份10,915.5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物构所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前期关于股份变动承诺及履行情况 (1)物构所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IPO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2013年5月22日发布减持公告时,物构所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3)公司2014年6月4日发布减持公告时,物构所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公司2014年8月28日发布减持公告时,物构所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公司2014年9月3日发布减持公告时,物构所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6)公司2015年7月8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管增持计划的公告》时,物构所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7)公司2015年9月17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票进展公告》时,物构所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8)公司2016年6月17日发布减持公告时,物构所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除上述关于股份变动的承诺外,物构所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物构所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4、公司将督促物构所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物构所关于减持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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