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36 证券简称:
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临2017-016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发布了《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对“四、3 扣税说明”补充一条如下:
四、分配实施办法
3. 扣税说明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 股
股票(“沪
股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67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
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
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