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55 证券简称:
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17-26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情况
1.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17年4月7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
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1,202,039,47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
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2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5
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75 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17年6
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9号金源大酒店C座16楼
咨询联系人:王文松
咨询/传真电话:0731-8229089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