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24 22:07:29
发布机构:飞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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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7-03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已于2017年0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为方便广大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05月24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9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杨振华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05月24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5月23日15:00至2017年05月24日15:00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6人,代
表公司股份505,642,1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22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人,代表公司股份
504,784,7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169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公司股份
857,4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597%。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27人,代表股份87,118,266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6.0698%。
以上股东均为出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05月18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494,622,454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07%;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793%;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76,098,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7.3509%;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49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494,622,454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07%;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793%;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76,098,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7.3509%;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49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494,622,454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07%;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793%;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76,098,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7.3509%;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49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票为494,622,454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07%;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793%;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76,098,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7.3509%;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49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0,084,604.2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616,036.57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161,603.6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2,223,382.03元,扣除 2016年度已分配利润40,136,237.63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541,577.31元。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为了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让全体股东均能分享到公司快速成长的成果,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1,435,273,8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0.48元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8,893,142.78元,2017年分红方案实施之前各子公司将按2016年度已实现净利润的20%向母公司分红68,954,133.37元,补足母公司可分配利润。
同意票为494,622,454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07%;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793%;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76,098,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7.3509%;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49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为494,622,454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07%;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793%;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76,098,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7.3509%;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49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为494,622,454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8207%;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793%;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76,098,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7.3509%;反对票为11,019,7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649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票为498,057,574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5000% ;反
对票为7,584,592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000%;弃权票为0股,
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79,533,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1.2939%;反对票为7,584,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7061%;弃权票为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文胜律师、马鹏瑞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