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5-26 19:27:17
发布机构:全志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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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26-00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1.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5月23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2.本次分红派息、转增股本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66,627,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9,988,366.4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33,255,77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由于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完成了2016年度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致使公司的总股本由166,627,888股变更为现在的166,047,288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项》第十条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6,047,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1048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944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3.01048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34965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209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104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166,047,288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32,675,16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有我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4,360,238 56.83% 94,690,168 189,050,406 56.8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1,687,050 43.17% 71,937,704 143,624,754 43.17%
股份总数 166,047,288 100.00% 166,627,872 332,675,160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提供的数据为准。
七、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6日。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332,675,160股摊薄计算,2016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5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2路9号
咨询联系人:蔡霄鹏
咨询电话:0756-3818276
传真电话:0756-381830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