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87 证券简称:
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17-047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于2017
年5月26日披露了《奥拓电子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6)。因工作人员疏忽,该公告“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6年4月
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存在日期
错误,现予以如下更正:
公告原文: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6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现更正为: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更正后的《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现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407,590,556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公司总
股本为407,590,55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加至611,385,834股。
二、
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
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5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6
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86 吴涵渠
2 01*****628 吴涵渠
3 00*****308 赵旭峰
4 00*****278 黄斌
5 01*****459 黄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163,886,596 40.21% 81,943,298 245,829,894 40.21%
通股
高管锁定股 129,563,236 31.79% 64,781,618 194,344,854 31.79%
首发后限售股 30,928,560 7.59% 15,464,280 46,392840 7.59%
股权激励限售股 3,394,800 0.83% 1,697,400 5,092,200 0.8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3,703,960 59.79% 121,851,980 365,555,940 59.79%
三、总股本 407,590,556 100.00% 203,795,278 611,385,834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
新股本611,385,834股
摊薄计算,2016年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4元。
八、限制性
股票的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
格进行调整,敬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九、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T2栋A6-B。
咨询联系人:孔德建
咨询电话:0755-26719889
传真电话:0755-2671989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