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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26 21:57:28 发布机构:云南白药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0538 证券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7-31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6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15:00至2017年5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3686号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明辉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股份723,582,7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48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651,900,3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59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71,682,3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8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7人,代表股份78,816,5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6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7,134,1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8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71,682,3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833%。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722,282,0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202%;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1%;弃权1,299,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78,816,571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7,515,892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3497%;反对900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1,299,779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1.649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722,282,0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202%;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1%;弃权1,299,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78,816,571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7,515,892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3497%;反对900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1,299,779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1.649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获722,282,0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202%;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1%;弃权1,299,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78,816,571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7,515,892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3497%;反对900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1,299,779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1.649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获722,282,0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202%;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1%;弃权1,299,7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78,816,571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7,515,892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8.3497%;反对900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1,299,779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1.649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获722,276,3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195%;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5%;弃权1,302,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78,816,571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7,510,192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3425%;反对3,900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9%;弃权1,302,479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1.652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获722,278,88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198%;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1%;弃权1,302,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8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78,816,571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7,512,691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3457%;反对900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1,302,980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1.6532%。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审议《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 本议案获722,279,3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199%;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1%;弃权1,302,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78,816,571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77,513,192股, 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8.3463%;反对900股,占该类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1%;弃权1,302,479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的1.652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01增补董事候选人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王建华先生获749,204,4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40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438,270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32.5080%。 表决结果:当选。 8.02增补董事候选人邱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邱晓华先生获728,146,1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30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3,379,903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5.7898%。 表决结果:当选。 8.03增补董事候选人宋成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宋成立先生获670,311,0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7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5,544,884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32.4105%。 表决结果:当选。 9、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增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增补监事候选人钟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候选人钟杰先生获677,954,1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694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87,970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2.1079%。 表决结果:当选。 9.02增补监事候选人游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候选人游光辉先生获753,832,08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80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065,887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38.3794%。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泽春 王晓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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