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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2017-06-01 18:02:11 发布机构:聚龙股份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300202 股票简称:聚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2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5日,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柳永诠先生计划自2017年4月5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适时增持公司股份。 2017年6月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柳永诠先生的通知,柳永诠先生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计划情况 1、增持人:柳永诠先生。 2、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柳永诠先生计划自公告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适时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人民币24元/股。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情况:柳永诠先生于2017年6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连续竞价的方式共计买入公司股份 18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31%。本次增持前,柳永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820,096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28.1745%。本次增持后,柳永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002,096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28.2076%。 本次增持行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后续柳永诠先生将按照2017年4月5日发布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二、 其他说明 1、柳永诠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前,柳永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820,096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8.17%。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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