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111 股票简称:
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17-035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
证监会豁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兼职限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化央企改革的战略举措和统一部署,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公司”)聘任公司总裁宋志勇先生为中航集团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裁马崇贤先生、赵晓航先生为中航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且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航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曹建雄先生、冯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017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中国
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职限制的函》(上市部函�z2017�{474号),
同意豁免宋志勇先生、曹建雄先生、冯刚先生、马崇贤先生、赵晓航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中航集团公司兼职的限制。
公司将按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规定,严格履行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各项承诺,保证宋志勇先生、曹建雄先生、冯刚先生、马崇贤先生、赵晓航优先履行公司总裁、副总裁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宋志勇先生、曹建雄先生、冯刚先生、马崇贤先生、赵晓航先生均承诺,将勤勉尽责,不因上述兼职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