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6-02 22:13:09
发布机构:通鼎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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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7-064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
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7年6月1日发出了股东大会
提示性公告。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6月2日 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1日下午15:00―2017年6月2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宋军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7,112,11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3.362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5,423,86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3.22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88,24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3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晓森律师、孙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47,085,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
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61,2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07%;
反对2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9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47,051,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27,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282%;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5%;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33%。
(三)《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547,047,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6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23,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795%;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5%;
弃权6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021%。
(四)《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7,045,5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
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21,6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551%;
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16%;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33%。
(五)《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547,051,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0%;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27,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282%;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5%;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33%。
(六)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7,045,5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
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21,6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551%;
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16%;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3.4533%。
(七)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7,012,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8%;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23,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795%;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2%;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33%。
(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7,017,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7%;
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93,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025%;
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442%;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33%。
(九)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547,047,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23,7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795%;
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2%;
弃权5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533%。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张晓森律师、孙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