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的公告
2017-06-05 19:22:18
发布机构:新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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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7-079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国都”)近日接到股东江汉先生的通知,获悉江汉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质押开始 本次质押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日期(逐 质押到 质权人 占其所持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笔列示) 期日 股份比例 用途
动人
国泰君
江汉 否 3,961,400 2017年5 2018年5 安证券 15.59% 用于融资担保
月31日月31日 股份有
限公司
国泰君
江汉 否 9,088,600 2017年5 2018年5 安证券 35.77% 用于融资担保
月31日月31日 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 - 13,050,000 - - - 51.37% -
2、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悉江汉先生已于2017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解除手续,其于2016年6月1日质押给中银国际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0,510,000股新国都股票,占其所持有新国都股份总数的41.37%,占公司总股本的4.39%(其中有限售流通股8,620,000股,占其所持有新国都股份总数的33.93%,占公司总股本的3.60%,无限售流通股1,890,000股,占其所持有新国都股份总数的7.44%,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已全部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后,江汉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3,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5%。
3、股东股份的质押情况
2014年9月2日,江汉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新国都9,517,500股有限售流通股及482,5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9)。
2015年6月15日,公司实施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由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14,300,000 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8,600,000股。转增股本后,江汉先生所质押股份相应变更为19,035,000股有限售流通股及96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201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
2016年3月16日,江汉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证券质押解除手续,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2,300,000股有限售流通股完成质押解除。(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
2016年6月6日,江汉先生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解除手续,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700,000股新国都股票(其中有限售流通股6,73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965,000股)已全部解除质押。(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1)。
2017年6月1日,江汉先生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解除手续,其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0,510,000股新国都股票(其中有限售流通股8,6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1,890,000股)已全部解除质押。
截止公告披露日,江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405,7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1%。
截止公告披露日,江汉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13,050,000股,占江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1.37%,占公司总股本的5.45%。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