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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6-08 16:52:20 发布机构:富春环保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7-03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6月8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增持人员”)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价值的信心,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上述增持人员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拟增持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价值的信心,同时为了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增持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以此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及资本市场的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规模 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相应截止时间顺延)。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合规方式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增持人员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的合规性及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增持人员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增持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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