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821 证券简称:
津劝业 编号:2017-019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相关股东增持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9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来的上证公函[2017]0721号《关于对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增持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广州市润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盈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荟金三号资管计划(以下简称荟金三号)合计增持20,813,350股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劝业)的股份,增持后合计持有津劝业10%的股份。经事后审核,现根据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向相关股东核实下述事项并对外披露:
一、公告披露,润盈投资及荟金三号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出于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并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公司股票。请润盈投资与荟金三号的实际控制人明确说明,是否有意通过股份增持获得津劝业的实际控制权。
二、请润盈投资与荟金三号的实际控制人明确说明,同津劝业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公司曾于2016年7月14日公告称润盈投资拟于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津劝业股票。请公司说明前期润盈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实际增持情况同公告披露的增持计划是否一致;并核实润盈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达到股份增持计划是否履行了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全体董事应当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履行董事义务,切实维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平稳有序,严格保障相关股东正当权利的行使和信息披露渠道的畅通。同时,你公司相关股东应当审慎行使股东权利,切实履行股东义务,依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出现影响
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请你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之前,就核实的相关情况及结果予以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按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