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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003:龙宇燃油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的公告  

2017-06-09 19:17:35 发布机构:龙宇燃油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3003 股票简称:龙宇燃油 编号:临2017-02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 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5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于2017年 6月10日披露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 询函回复的公告》,现依据回复内容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补充披露, 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6年年报披露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 情况” 补充披露如下: 关于大宗贸易: 公司大宗商品贸易的主要产品包括有色金属和化工产品。其中,有色金属主要包括铜、镍及少量锌锡,铜销售收入105.52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6.44%;镍销售收入33.31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0.97%;其他金属产品销售收入1.09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0.69%;化工产品销售收入4.95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12%。 二、2016年年报披露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 情况--(五)投资状况分析--(1)重大股权投资” 补充披露如下: 关于金汉王技术项目: 金汉王技术项目的股权已于2016年12月完成100%交割,并于2017年1月 完成注册资本增加至20亿元的工商登记。项目全部投资视客户需求而变,预计 全部投资约25-30亿元。土建部分系收购时带入,公司无需投入。机电设备安装 部分由公司投入,一期预计投入约4亿元,后期投资视客户需求而变。 三、2016年年报披露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 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4)现金流” 补充披露如下: 2016年大宗商品的销售收入较2015年同期增加51.52%,成本较2015年同 期增加50.21%,收入比成本多增加1.28亿元。报告期末大宗商品子公司因业务 产生的附追索的L/C贴现未到期形成的短期借款金额为4.79亿元,较期初数9.58 亿元减少4.79亿元。附追索的L/C到期公司将减少短期借款的同时冲销应收账 款,反映在现金流量表项目上同时调增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与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两个项目,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净增加。 四、2016年年报披露中“第十一节--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应收票据” 补充披露如下: 期末应收票据明细如下: 出票日期 出票方 前手 具体业务 票据到期日 金额 2016.7.26 中国重汽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1.26 500,000.00 2016.6.20 江苏国晋塑业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6.12.20 845,000.00 2016.8.16 日照明森船货代理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2.16 530,000.00 2016.9.20 南京市江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3.20 100,000.00 2016.9.20 南京市江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3.20 100,000.00 2016.8.12 武汉市友信通达建材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2.12 300,000.00 2016.8.5 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2.5 300,000.00 2016.7.12 名典鞋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1.11 100,000.00 2016.8.9 杭州金马金属包装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2.9 500,000.00 2016.8.9 杭州金马金属包装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2.9 500,000.00 2016.7.28 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1.28 500,000.00 2016.7.13 成都三圣模具制品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1.13 850,000.00 2016.8.5 江门市蓬江区德宝工业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2.5 300,000.00 2016.8.25 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2.25 100,000.00 2016.9.30 四川省宜宾普什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 收油款 2017.3.30 司 545,900.00 合计 6,070,900.00 上表中,出票方江苏国晋塑业有限公司的票据到期日2016年12月20日, 由于背书过程中存在个别印鉴章模糊的现象,委托银行要求相对应的公司出具证明,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证明仍在办理过程中,故未冲销应收票据。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应收票据已全部托收入账。 五、2016年年报披露中“第十一节--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应收账款-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 半年以内 的比例(%) 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56,792,349.47 156,792,349.47 21.39% 天津物产浩瑞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104,946,016.06 104,946,016.06 14.32% 杭州宇际实业有限公司 66,122,921.13 66,122,921.13 9.02% 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 56,951,962.74 56,951,962.74 7.77% 浙江中兴石油有限公司 51,710,847.30 51,710,847.30 7.05% 合计 436,524,096.70 436,524,096.70 59.55% 六、2016年年报披露中“第十一节--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 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补充披露如下: 前五名预付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 金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司关系 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 45,785,407.69 半年以内 正常贸易往来 潍坊石大昌盛能源科技有限 供应商 23,823,851.60 半年以内 正常贸易往来 公司 上海联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供应商 18,000,000.00 半年以内 正常贸易往来 舟山广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供应商 13,411,286.80 半年以内 正常贸易往来 南通市远邦石油有限公司 供应商 12,300,000.00 半年以内 正常贸易往来 合计 113,320,546.09 七、2016年年报披露中“第十一节--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9 其他应收款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补充披露如下: 占其他应收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合计数的比 期末余额 例(%) 第一名 其他款项 31,283,668.50 半年以内 38.35 14,429,345.34 赵某 第二名 其他款项 20,811,000.00 1-2年 25.51 GLOBALFARINC. 第三名 诉讼款项 10,100,000.00 2-3年 12.38 10,100,000.00 广州市�滋┤剂匣� 工有限公司 第四名 保证金 4,355,687.50 半年以内 5.34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 第五名 保证金 4,287,066.00 半年以内 5.26 RAYTEKTRADE LIMITED 合计 / 70,837,422.00 / 86.84 24,529,345.34 上述单位中,除GLOBALFARINC.是AlfarResourcesCo.,Limited.的股东 外,其他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 Alfar Resources Co.,Limited.2015年2月13日在香港注册成立,其中小股东GLOBAL FAR INC. 应出资500万美元,截止2016年报告期末实际出资200万美元。根据香港会计 准则规定,对未出资到位的300万美元资本金应计提其他应收款,按照2016年 12月31日的期末汇率6.9370折合人民币20,811,000元。根据投资协议约定, 2015 年的收益分配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进行,以后年度的收益分配按照实缴的 出资比例进行,或本着公平原则,另行协商。截止目前,Alfar Resources Co.,Limited.2015-2016 年度收益未进行利润分配。GLOBAL FAR INC.其他应收 款20,811,000元,属于未出资到位的资本金,2016年报告期末不应计提坏账准 备。 目前,小股东 GLOBAL FAR INC. 正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将持有 Alfar ResourcesCo.,Limited.(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25%股权转让给香港龙辰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辰投资”)和索灵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灵商贸”),GLOBALFAR根据协议约定分别向龙辰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已出资到位的目标公司10%股权和未出资到位的目标公司5%股权,向索灵商贸转让其未出资到位的目标公司10%股权;龙辰投资根据协议约定受让Global Far所持有的出资到位的目标公司10%股权和未出资到位的目标公司5%股权,索灵商贸根据协议约定受让GLOBAL FAR所持有未出资到位的目标公司10%股权。并且,目标公司其他股东LON-YER、YueDa同意该等股权转让。龙辰投资受让目标公司已出资到位的10%股权应支付的对价为¥15,493,716.73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肆拾玖万叁仟柒佰壹拾陆元柒角叁分;龙辰投资受让未出资到位的目标公司 5%股权、 索灵商贸受让未出资到位的目标公司10%股权应支付的对价均为零元,按协议规 定,交割完成后,龙辰投资与索灵商贸承担继续向目标公司补足相应注册资本金的义务。截止目前,股权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款交割划转尚未完成,一旦交割完成,Alfar Resources Co.,Limited.将做股东变更处理。 上述公司中,GLOBAL FAR INC.是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 Alfar Resources Co.,Limited.的股东之一,是一家注册在伯利兹的公司,其股东是台胞林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香港龙辰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大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的 100%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属于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从事投资业务,目前仅投资 Alfar Resources Co.,Limited.。索灵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香港的公司,其股东是台胞李某,与公司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2016年年报披露中“第十一节--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0在建工程” 补充披露如下: 报告期初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0元,本期在建工程增加金额4.98亿元,主 要原因是公司2016年9 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上述在建工程即金汉王技术的土建工程,2016年11月30日完成股 权交割,交割日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4.34亿元,根据北京经纬东元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京经评报字(2017)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在建工程公允价 值为4.98亿元。故本期在建工程增加金额4.98亿元,且当期无任何转入固定 资产或其他减少金额。 截止2016年报告期末,根据原业主金汉王科技提供的信息,土建工程各项 子工程的具体项目名称、工程进度、开始及完工时间如下表: 工程名称 金额(元) 开工时间 完工进度 完工时间 建设工程设计工程 6,200,000.00 2012.4.9 100% 2012-10-15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 125,000.00 2012.4.12 100% 2012-5-8 建筑工程勘察工程 248,000.00 2012.4.23 100% 2012-6-11 临电工程施工工程 284,000.00 2013.1.21 100% 2013-3-5 建设工程总施工工程 221,147,522.00 2013.3.8 100% 2016-12-15 监理合作工程 6,600,000.00 2013.3.13 100% 2016-12-3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 220,000.00 2013.3.12 100% 2013-5-16 节能审查技术咨询工程 185,000.00 2013.3.15 100% 2013-5-10 降水工程施工工程 570,000.00 2013.3.18 100% 2014-12-10 幕墙工程施工工程 97,080,000.00 2015.5.16 100% 2016-12-22 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工程 56,682,000.00 2015.5.5 100% 2016-12-6 市政及室外工程施工工程 45,000,000.00 2015.5.20 30% 预计2017-6-15 工程名称 金额(元) 开工时间 完工进度 完工时间 合计 434,341,522.00 交割日土建工程的子工程市政及室外工程施工工程完工进度为 10%,截止 2016年报告期末,土建工程的子工程市政及室外工程施工工程完工进度为30%, 完成了部分围墙和综合管线,故整体土建工程尚未完工。金汉王科技承诺待土建工程其它子工程完工后将全力推进市政及室外工程进度,保证按时完成竣工备案手续。 因为截止报告期末,土建工程还处于建设中,主要是子工程市政及室外工程尚在施工中,尚未具备向北京市顺义区建委报竣的条件,整体工程还未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所以,在建工程仍未转固。目前预计将在2017年6月底完成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验收后再投入使用,届时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由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并提取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对于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者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 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 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销售。 3) 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支出的金额很少或者 几乎不再发生。 根据上述规定,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是根据在建工程完工程度进行判断的,由于本项目市政及室外工程还未完全完工,尚未获得北京市顺义区建委颁发的竣工备案表,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未结转固定资产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根据公司与金汉王科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后续为金汉王技术土建工程达到预期交付界面而需要支出的其他款项均由金汉王科技承担。因此年报披露中土建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100%。 根据公司与金汉王科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三,双方约定出售方应不迟于2017年6月30日整体工程完工并办理完毕在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赔偿责任(详见2016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的“临2016-083号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金汉王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九、2016年年报披露中“第十一节―十二关联方及关联担保―5关联交易情况(4) 关联担保情况” 补充披露如下: 上述关联担保均已经股东大会批准,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关联担保的原因:根据相关商业银行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授信要求;关联担保的责任形式:信用担保。担保相应的融资全部用于交易需求。 除上述补充外,年度报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补充后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修订版)》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询。本次补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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