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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06-12 18:44:06 发布机构:万达院线 我要纠错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7-030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 年4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4 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一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4,294,97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 月1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 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95 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6日至登记日:2016年6 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 咨询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10-85587602 传真电话:010-85587500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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