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7-06-14 17:13:21
发布机构:科华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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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7-017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40,489,1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90%;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0,489,1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9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年6月20日。
3、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是股东对该等股份所作的限售承诺期届满的例行信息披露,并不代表股东对该等股份的减持计划。
一、公司股本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来源情况
2014年1月20日,原公司股东徐显德、沙立武、方永德、顾文霏与League
Agent (HK) Limited(以下简称“LAL”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
让协议一”),LAL 公司通过协议转让取得上述四名股东合计持有的 49,259,673
股公司股份。2014年1月21日,公司股东沙立武与LAL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股份转让协议二”),LAL公司受让沙立武持有的26,311,672 股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已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十六次会议和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商务部批准。
2014年6月18日,“股份转让协议一”所涉及的49,259,673股股份中的
40,489,116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过户
手续,2014年7月28日,“股份转让协议一”所涉及的 49,259,673 股股份中
的 8,770,557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过
户手续。
2014年8月19日,“股份转让协议二”所涉及的26,311,672股股份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过户手续。
根据公司2015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5]465号文核准,公司向LAL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291,693股,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会师报字[2015]第112588号《验
资报告》验证,新增股份于2015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增加至512,569,193股。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额为512,569,193股,其中限售股份数量为
132,432,15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84%;无限售流通股为380,137,042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4.16%。其中,LAL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5,863,038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8.7%,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LAL公司在签署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及办理股份登记过户手续时承诺,通
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
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转让。LAL公司进一步承诺,若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发
生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所得扣除投资本金后的全部收益上缴公司。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0,489,1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90%;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40,489,1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9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实际可上市 备注
号 份总数 售数量 流通数量
1 LeagueAgent 95,863,038 40,489,116 40,489,116 不存在质押、
(HK)Limited 冻结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132,432,151 25.84% -40,489,116 91,943,035 17.94%
股/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132,432,151 25.84% -40,489,116 91,943,035 17.94%
二、无限售条件流 380,137,042 74.16% 40,489,116 420,626,158 82.06%
通股
三、总股本 512,569,193 100.00% 0 512,569,193 100.00%
五、其他说明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是股东LAL公司对该等股份所作的限售承诺期届满
的例行信息披露,并不代表其对该等股份的减持计划。方源资本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仍将一如既往发挥股东的积极作用,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推动公司“内生增长+外延并购”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进一步巩固公司在 IVD行业的领先地位和产品技术优势,提升公司业绩,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