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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2017-06-14 20:06:05 发布机构:华仁药业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3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仁药业”)于2017年2月13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数量为零,具体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持有公司91,817,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因红塔创新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华仁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已解除限售;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数量将不超过13,148,068.5股(2016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减持数量变更为19,722,102.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规定,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减持期间:自2017年2月13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6、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 三、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红塔创新自2017年2月13日公布的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数量为零。 四、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红塔创新在《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华仁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业股份,也不由华仁药业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严格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五、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红塔创新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红塔创新不属于华仁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华仁药业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红塔创新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红塔创新关于减持华仁药业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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