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45 证券简称:
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9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1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1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深圳眼千里科技有限公司50.01%
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5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深圳眼千里科技有限公司50.01%股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银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50.01%股权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银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50.01%股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双十科技有限公司50.01%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双十科技有限公司50.01%股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与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
《关于对公司与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王靖夫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姜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30在公司长沙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1、简历:
姜珊:女,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
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13年5月至今任职本公司,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
2014年5月12日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2014-3A-069)。
姜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9661618转8031、8032
传 真:0731-89661610
邮 箱:hongyu_zqtzb@163.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031号(绿地中央广场)6栋3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