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
600557 公告编号:2017-024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15日,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缘集团”)的通知,康缘集团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康缘集团于2017年6月15日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855,9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4%。
本次增持前,康缘集团持有公司169,416,46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7.48%,
康缘集团实际控制人萧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003,232股,康缘集团一致行动
人“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3,226,039股,康缘集团一致行动人“汇添富
-康缘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汇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 11,945,196
股。康缘集团及萧伟先生、“华康资产管理计划”、“汇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2.70%。
本次增持后,康缘集团持有公司170,272,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2%。
康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2.84%。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康缘集团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算起)以合适价格继续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康缘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康缘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