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7-06-15 19:55:57
发布机构:阳光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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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17-038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7年5月23日。
3、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5.26元。
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497名,公司(含子公司)任职资格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5、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46万股,具体
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张许成 高级副总裁、董事 20 0.58% 0.014%
陈志强 副总裁 20 0.58% 0.014%
周岩峰 副总裁 20 0.58% 0.014%
程程 副总裁 20 0.58% 0.014%
吴家貌 副总裁 20 0.58% 0.014%
刘磊 副总裁 20 0.58% 0.014%
李国俊 财务总监 20 0.58% 0.01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术)人员(490人) 3306 95.94% 2.342%
合计 3446 100% 2.44%
6、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17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497名激励
对象授予3446万份限制性股票。
公司向497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3446万股限制性股票和激励对象名单与
2017年5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公示的情况一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24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会验字[2017]4013号),认为:“截至2017年5月24日止,贵公司已收
到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本合计人民币34,460,000.00元。全部以现金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14,308,6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股本人民币1,414,308,600.00元,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27日出具会验资[2016]5222号
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5月2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48,768,600.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448,768,600.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5月23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期为2017年6月19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72,933,520 40.51% 34,460,000 607,393,520 41.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41,375,080 59.49% 841,375,080 58.08%
三、股份总数 1,414,308,600 100.00% 34,460,000 1,448,768,600 100.00%
六、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448,768,600股摊薄计算,2016年
度每股收益预计为 0.38 元。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414,308,600股增加至
1,448,768,600股,由此导致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曹仁贤先生在授予完成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1,008,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1.89%,本次授予完成后,曹仁贤先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占公司新股本的 31.1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八、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