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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莱特: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6-16 19:55:32 发布机构:雪莱特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7-074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涉及购买资产,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雪莱特,证券代码:002076)于2017年3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0日、2017年 3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经有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雪莱特,证券代码:002076)自2017年4月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8日、5月25日披 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2017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1日、 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 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公司原计划于2017年6月1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报告书。由于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方案涉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确保重组事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雪莱特,证券代码:002076)自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诺”)100%股权。深圳斯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自然人鲍海友先生。 2、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斯诺 100%股权,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尚未确定。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与现有交易对方的沟通、协调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与鲍海友先生签署了《关于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框架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受让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让方):鲍海友 (2)出让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并促使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出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给受让方,收购完成后受让方将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3)订立《框架协议》的目的和特别声明 a、鉴于《框架协议》签署时甲方及其聘请的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和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各方确认《框架协议》仅为本次交易之框架性文件。 b、尽管有前述约定,各方仍将本着精诚合作的精神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力争早日签订替代本协议的正式交易文件。 (4)本次交易的方案 a、甲方拟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收购乙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同时,甲方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鉴于方案仍处于论证阶段,各方同意对交易方案、基准日、股份/现金支付比例、股份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资金用途、锁定期等进一步协商,并在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中作明确的约定。 b、《框架协议》签署时甲方委托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尚未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最终定价根据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值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确定的价格为准。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有序进行。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审批 本次交易除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此外,不涉及其他需要有权部门事前审批的事项。 二、停牌期间相关工作进展 自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雪莱特,证券代码:002076)停牌以来,公司、交易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重组方案仍在筹划中。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备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申请继续停牌原因及停牌时间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7年6月19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为保障本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重组项目进展,争取在2017年9月1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发布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如公司股票停牌累计未超过3个月,公司将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公司将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雪莱特,证券代码:002076)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五、风险提示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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