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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通电子:减资公告  

2017-06-19 17:22:59 发布机构:证通电子 我要纠错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6月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的398.912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34.2万股限制性股票及因离职导致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刘阳、王云、李洋、邹建昌、严干文、运玉平、麦昊天、谌小琴、罗志钧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0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452.172万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由519,678,668股调整为515,156,948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6月17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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