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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5:鑫科材料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7-06-19 17:47:38 发布机构:鑫科材料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2017-072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3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55 鑫科材料 2017/6/26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6月1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9.889%股 份的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2017年6月1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7年6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发来的《关于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来函提议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以临时议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即在原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上述四项议案。上述四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的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6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7月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3日 至2017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 √ 1 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调整对外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的议 √ 2 案》 3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 4 案》 5.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5.01 发行规模 √ 5.02 债券期限 √ 5.03 债券形式 √ 5.04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5.05 发行方式 √ 5.06 发行对象 √ 5.07 承销方式 √ 5.08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 5.09 还本付息方式 √ 5.10 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 5.11 募集资金用途 √ 5.12 决议的有效期 √ 6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 √ 7 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2017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3 已经2017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4-7已经 2017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 年6月10日、2017年6月16日和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之《鑫科材料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鑫科材料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鑫科材料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表决结果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赞成 弃权 反对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 1 议案》 2 《关于调整对外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3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01 发行规模 5.02 债券期限 5.03 债券形式 5.04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5.05 发行方式 5.06 发行对象 5.07 承销方式 5.08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5.09 还本付息方式 5.10 支付方式及支付金额 5.11 募集资金用途 5.12 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 6 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7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弃权或反对的理由: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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