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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07:彩虹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17-06-20 17:42:17 发布机构:彩虹股份 我要纠错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文 件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 持 人: 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 董事会秘书宣布股东到会情况 二、 会议议题: NO 会 议 内 容 1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修订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向兴业银行西安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7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三、股东代表提问与发言 四、推选监票人( 3 名) 五、 现场会议表决 六、 统计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七、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 出席董事签署相关会议记录、决议 十、会议结束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位股东: 我受董事会委托,现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 范围及修改 的议案》做如下说明,请审议。 根据公司产业发展需要, 本公司拟对公司住所和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对 《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住所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前的公司住所为: 陕西省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彩虹路一号。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住所为:咸阳高新区高新一路创业大厦。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为: 彩色显示器件、电子产品及零部件、原材料的生 产、开发、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办“三来一补” 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实物租赁。(依法需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 平板显示器件及相关零部件、材料的生产、经营 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智能装备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厂房、场 地、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对外贸易经营(国家禁止的除外)。(依法需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上述修订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如下: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3 原文: 第五条 公司住所: 陕西省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彩虹路一号 邮政编码: 712021 修订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咸阳高新区高新一路创业大厦 邮政编码: 712000 原文: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彩色显示器件、电子产 品及零部件、原材料的生产、开发、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实物租赁、承办“三来一补”业务等。 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 公司经营范围是: 平板显示器件及相关零 部件、材料的生产、经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智能装备制造、销 售及技术服务;厂房、场地、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对外贸易经营等。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因变更公司住所、 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 均涉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4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修订的议案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位股东: 我受董事会委托,现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关于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预计修订的议案》做如下说明,请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实际 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本公司控股股 东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彩虹”) 及其控制的企业, 在 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着采购、销售、动能供应、厂房租赁、资金拆借、提供 或接受劳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相关业务流程变化、 新增关联交易等情况,公司拟对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进行部分修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同意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二、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彩虹集团公司 彩虹集团公司隶属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9 月,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11 号;法定代表人:司云聪;注册资本: 251,716.7 万元;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主营:彩色显示器件、彩色电视机、 显示器及其配套产品、电子器件、电真空器件、电子产品、信息光电子材料、微 电子材料、元器件、太阳能光伏电池及其组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太阳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5 能光伏系统集成;进出口业务。兼营:计算机软、硬件研制、开发销售;化工产 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工业控制系统及其信息技术及产品的开发与销售; 机械加工、修理;气体粗苯及焦油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彩虹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彩虹 27.92%股权,系本公司关联方。 2、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电彩虹”) 成立于 2013 年 6 月 17 日, 住所: 咸阳市秦都区彩虹路 1 号西侧; 注册资本: 492,477.0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立锋;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 经营范围: 电子 信息技术研发、服务、转让;以自有资金对信息产业、房地产业、商业贸易业务 投资及资产经营(非货币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液晶玻璃基 板、玻璃制品及原材料、光伏产品、组件及原材料、电子产品及原材料、金属材 料、通用零部件、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橡胶、塑料制品、机电设备(除 特种设备)、纸制品、木材、钢材、建筑材料、煤炭、矿产品(除专控)、电线电 缆的购销;仓储及物流服务。 中国电子持有中电彩虹 72.08% 股权, 中电彩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 公司 24.6%股权,为本公司关联方。 3、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6 年 6 月 28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良生;住所:无锡市蠡溪路 888 号;经营范 围: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 该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系本公司关联方。 4、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4 年 08 月 02 日;注册资 本: 6,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谭志坚;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一 段 2 号 5 栋;经营范围:机电工程、冶金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子 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等。 该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系本公司关联方。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6 5、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05 月 30 日;法定代表 人:万铜良;注册资本: 10,125 万人民币;住所:石家庄市合作路 285 号。经 营范围: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电力工程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 该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系本公司关联方。 6、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液晶材料”) 成立于 2012 年 08 月 27 日;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忠国;住所: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岗街道天佑路 33 号。经营范围:触控产品及相关器件、 液晶显示产品及相关器件、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熊猫液晶材料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彩虹控股子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 7、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21 日;法定代表 人:徐国飞;注册资本: 1750,000 万人民币;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谊 路 9 号;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出售 TFT-LCD 面板、彩色滤光片和液晶整机模 组;提供与产品和业务有关的服务,以及其他与上述有关的经营活动;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系本公司关联方。 8、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8 月 20 日;法定代表 人:徐国飞;注册资本 573,200 万元人民币;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林 大道 601 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TFT-LCD 面板和模组、液晶显示器、电视 机、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该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系本公司关联方。 9、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7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2 日;注册资本: 19,000 万 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刘坤;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岗街道经天路 7 号。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仪器及环保配套服务、电力保护产品、 物流配套设备;金属制品的表面喷涂、热处理加工、系统工程设计、安装、维修、 咨询、服务等。 该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系本公司关联方。 10、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02 月 23 日;注册资本:48,000 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迎新;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南区中国信息 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院内;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 软 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 医疗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等。 该公司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系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预计的修订内容 1、 关联销售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预计金额(万元) 修订前 修订后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G6 基板玻璃销售 14,148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G8.5基板玻璃销售 9,900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G6 基板玻璃销售 12,900 14,858 陕西彩虹光电材料总公司 G6 基板玻璃销售 1,800 彩虹集团公司 材料销售 200 2、关联采购: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预计金额(万元) 修订前 修订后 咸阳彩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原材料采购 800 3、关联租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预计金额(万元) 修订前 修订后 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112 172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8 4、接受劳务新增部分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预计 金额(万元)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玻璃基板生产线设备 1,900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型装备大数据分析平台 3,600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玻璃基板项目建设 1,029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玻璃基板项目建设 290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玻璃基板项目建设 850 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 智能化大数据分析平台 300 合肥彩虹蓝光实业有限公司 LED 显示屏等制作安装 100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后,主营业务将延伸至液晶面板业务,并随之产生 新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经营业务实际, 对新增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 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关联租赁等事项的定价原则未 发生变化,均为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公允价格。对于接受劳务产生的关联交易, 均为通过项目招投标程序产生,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进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活动,有利于保证 公司的日常运营及稳定发展。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 公允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 的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上述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9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位股东: 我受董事会委托,现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关于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做如下说明,请审议。 一、 交易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的需要, 充分利用中国电子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公司”) 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 进 一步优化公司财务流程,加强资金管理, 降低财务成本, 本公司拟与中电财务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由中电财务为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 授信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办理的金融业 务( 包括但不限于结算余额、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及保函的保证金及各类存款) 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中电财务公司按照信贷规则给予本公司的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本公司和中电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为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是 1988 年经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00 年 11 月 6 日,根据人民银行做 强集团公司的指导精神和批复,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改组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0 责任公司,由面向全社会开展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转变为以加强企业集团 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资 金结算和筹融资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电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 17.51 亿元,中国电子占 41.97%,为第一大股东; 法定代表人: 田伟。中电财务主营业务为集团内单位存款、办理集团内单位之间 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协助集团内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票据承兑 与贴现、贷款及融资租赁、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同业拆借、担保等业务。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和中电财务公司共同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公司与中电财务公 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公司在关联法人中电财务公司存款及交易结算。 (二)相关交易情况 本公司拟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贰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甲方)与中电财务公司(乙方)签订的《 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 如下: (一)金融合作之基本范围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 乙方向甲方及其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吸收存款;办理贷款、保理、委托贷款、结售汇业务及融 资租赁;提供担保; 办理结算业务, 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票据承兑和 贴现;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乙方提供的、符合乙方经营范围的、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1 ( 二) 金融服务具体内容 1、 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结算余额、商业票据承兑、 贴现及保函的保 证金及各类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2、 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 3、 乙方按照信贷规则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整。乙方 给予甲方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4、 因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第三方贷款需要乙方担保而向乙方支付的担保 费用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所收取的费用。 5、 对于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原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生的结算业务,若 在乙方的经营范围内且对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利均可以通过乙方进行。 6、 对于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原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生的票据承兑和贴 现业务,若在乙方的经营范围内且对甲方及其控股公司有利均可以通过乙方进 行。 7、 甲方同意,对于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在与第三方的 服务条件相同时,优先使用乙方的服务。 ( 三) 金融服务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就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服务范围中所提供的具体服务项目 将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有关的协议予以实施。对于超出本协议所确定的标准则应 当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提交甲方相关内部机构批准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2、 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同时,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的 利益,通过与乙方协商确定双方是否保持合作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 本协议的同时由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金融服务。甲方行使本条所规定 的权利不得违背本协议第 2.7 条的规定。 3、 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结算余额、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及保函的保 证金及各类存款余额不超过贷款余额,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偿还借款恢复授信的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2 同时相应减少存款余额。 ( 四) 协议生效条款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起成立并自甲方权力机构批准后生 效。本协议有效期贰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电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 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电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 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 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中电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 平台,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公司长 远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上述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3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兴业银行西安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位股东: 我受董事会委托,现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关于向兴业银行西安分行 申请融资的议案》做如下说明,请审议。 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依据公司整体资金计划, 本公司拟向兴业 银行西安分行申请融资人民币 10 亿元, 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 玻璃有限公司 8.5 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建设。 公司本次向兴业银行西安分行申请融资的业务结构模式为兴业银行通过与 信托机构合作的形式向本公司发放资金,本公司将与信托机构签订信托贷款合 同,并与兴业银行、信托机构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融资期限为一年,利 率不超过 6%, 还款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本公司控股股东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4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议案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位股东: 我受董事会委托,现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 议案》做如下说明,请审议。 一、 向关联方提供借款情况概述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建设 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 TFT-LCD) 项目。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发行募集资金尚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后实施。 为保障和加快项目建设进展,本公司拟向彩虹光电提供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之 8.6 代液晶面板生产线建设。本次借款 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利率不超过 6%,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彩虹”)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彩虹持有彩虹光电 28.57%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彩虹光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3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咸阳市秦都区彩虹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忠国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5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TFT-LCD 面板和模组、液晶显示器、电视机、移动终端、平板 显示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目前, 咸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彩虹光电 71.43%的股权,中电彩虹 持有咸阳光电 28.57%的股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对彩虹光 电进行增资,彩虹光电将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 彩虹光电主要业务 本公司建设 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 TFT-LCD)项目的实施主体为 咸阳光电。该项目自 2016 年 6 月启动以来, 已先后完成主体厂房结构封顶、 主 要工艺设备选型、 采购合同签订、 整体厂房建设, 6 月底前完成厂房内部净房施 工, 工程建设进度整体按照大日程计划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咸阳光电尚未开展实质业务。 3、 彩虹光电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86.02 亿元,净资产-0.88 亿元。 三、 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拟向彩虹光电提供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用于补充 8.6 代液晶 面板生产线建设资金需求。本次借款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利率不超过 6%,由本 公司控股股东中电彩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彩虹光电提供借款, 旨在支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8.6 代液晶面板生产线建设,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正 常的开展。 上述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6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位股东: 我受董事会委托,现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做如下说明,请审议。 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鉴于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 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 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上述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彩虹股份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17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位股东: 我受董事会委托, 现将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做如下说明,请 审议。 本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 (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 日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3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鉴于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除延长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 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上述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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