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
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
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交易概述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
港币(折合人民币约874万元,以实际汇率为准)投资设立和晶国际(香港)有
限公司(最终名称以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香港子公司主要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和各业务板块的经营需求,从事相关贸易业务。
2、审批程序
2017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和晶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注册登记为准);
拟设地点: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10楼D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港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宏斌;
业务范围: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和各业务板块的经营需求,从事相关进出口贸易业务;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股东情况:公司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港币,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搭建海外发展平台为现有业务板块开拓海外市场业务提供积极条件,充分利用香港在贸易方面的优势进而降低因地区贸易壁垒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随着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关键零部件、进口原材料的需求逐步增加,通过设立香港子公司可以优化境外采购流程,改善境外交易条件及渠道、增强采购议价能力,对稳定货源、品质保证以及公司内部采购交货管理及成本降低等方面都具有积极影响。
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经营环境与内地存在差异,公司需进一步了解并熟悉香港地区的市场环境和法律体系,避免香港子公司在运作过程中产生法律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