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967:内蒙一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7-06-22 19:24:04
发布机构:北方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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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2017-044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970,257.8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41 号《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503,78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 元(以下简称 2016 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全部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1,909,999,998.04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
投资额 核准文件
1 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 330,000,000.00 231,000,000.00 青经科信审批字
建设项目 [2015]19号
2 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04,820,000.00 143,370,000.00 晋发改备案[2015]
159号
3 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363,510,000.00 114,000,000.00 青经科信审批字
[2015]18号
4 节能减排改造项目 43,500,000.00 19,600,000.00晋经信发[2015]33
号
5 4X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 110,000,000.00 77,000,000.00青经科信审批字
项目 [2015]15号
6 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 230,000,000.00 154,400,000.00青经科信审批字
建设项目 [2015]17号
7 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 420,000,000.00 280,000,000.00青经科信审批字
[2015]16号
8 支付现金对价 74,997,461.69 74,997,461.69
9 补充流动资金 815,632,536.35 815,632,536.35
合计 2,592,459,998.04 1,909,999,998.04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 能减排改造建设项目”经国防科工局科工三司批复,于2014年开始建设,并经太原市杏花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批准立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由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大华核字 [2017]002608 号《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自2015年10月26日至2017年5月31 日,本公司自筹资金投资于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13,970,257.8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已预先 其中: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入资金 设备购置 其他费用支
建安工程支出 及安装支出 出 小计
1 节能减排改造项目 13,970,257.80 6,687,057.70 7,283,200.10 13,970,257.80
合计 13,970,257.80 6,687,057.70 7,283,200.10 13,970,257.80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970,257.8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内蒙一机编制的截止2017年5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内蒙一机公司截止 2017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内蒙一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针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故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并经注册会计师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3,970,257.80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