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农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7-06-22 19:40:01
发布机构:吉峰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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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编号:2017-039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农机”)因正在筹划收购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吉峰农机;证券代码:300022)已于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本次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7日开市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并分别于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3日及2017年6月2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和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根据现阶段初步判断,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初步确定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并拟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尚在协商之中,尚未最终确定。
(三)标的资产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
产主要业务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分类代码:C29)。
具体交易事项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草案)为准。
(四)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5月22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有比例(%) 股份类别
1 王新明 49,932,824 13.13 人民币普通股
2 王红艳 32,838,000 8.64 人民币普通股
3 成都力鼎银科股权投资基金中 18,876,903 4.96 人民币普通股
心(有限合伙)
4 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 16,700,000 4.39 人民币普通股
伙企业(有限合伙)
5 王海名 6,042,200 1.59 人民币普通股
6 梅眉 5,365,802 1.41 人民币普通股
7 王宇红 4,574,434 1.20 人民币普通股
8 蔡紫皇 2,650,000 0.70 人民币普通股
9 蔡梓洋 2,086,700 0.55 人民币普通股
10 蔡毅 1,881,677 0.49 人民币普通股
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有比例(%) 股份类别
1 王红艳 32,838,000 10.23 人民币普通股
2 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 16,700,000 5.20 人民币普通股
伙企业(有限合伙)
3 王新明 12,483,206 3.89 人民币普通股
4 王海名 6,042,200 1.88 人民币普通股
5 梅眉 5,365,802 1.67 人民币普通股
6 蔡紫皇 2,650,000 0.83 人民币普通股
7 蔡梓洋 2,086,700 0.65 人民币普通股
8 蔡毅 1,881,677 0.59 人民币普通股
9 王宇红 1,800,000 0.56 人民币普通股
10 张连鱼 1,625,428 0.51 人民币普通股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展开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度报送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同时公司会同本次重组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论证及协商。
三、延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7年6月23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的要求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草案),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1个月内完成。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四、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7月2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草
案)。如公司预计逾期未能在停牌 2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但拟
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如公司预计逾期未能在停牌后 3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事项,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 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 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督促相关各方加快工作进度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