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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6-22 20:00:59 发布机构:多氟多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407 股票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7-060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包括关联方焦作多氟 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实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5,540,077股(含125,540,077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200,168.18万元,其中多氟多实业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且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多氟多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李世江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结束后,多氟多实业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不超过9名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关联交 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包括多氟多实业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 过125,540,077股(含125,540,077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168.18 万元,其中多氟多实业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的20%。公司拟与多氟多实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多氟多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世江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017年6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本次非公开 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李世江、侯红军、李凌云、李云峰、韩世军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3341682572D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世江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焦作市中站区李封街道办事处二楼201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化工仪器和设备,实验室仪器,科研设备,化工原辅材料和成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多氟多实业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公司根据竞价结果所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 四、《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多氟多实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发行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认购数量及认购价格 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且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 本次非公开发行以发行期日首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均价的90%。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由甲方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发行底价。乙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询价过程,同意竞价结果并以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发行如出现无其他投资者报价的情况,乙方有权选择放弃本次认购或按照发行底价在约定的认购数量区间内确定具体认购数量完成本次认购。 (三)认购价款的支付 在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后,乙方以现金方式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款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四)限售期 乙方本次认购的甲方股票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 (五)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成立,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股份认购合同;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3、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合同生效条件任一项确定无法满足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或违反本合同所作承诺或保证的,或所作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甲方确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款缴纳期限内,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认购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未付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支付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将进一步发挥技术优势,牢牢把握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带来的市场机遇,确立和巩固在锂离子电池及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优化和丰富主营业务结构,完善产品体系,实现氟化工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的协同发展,降低依靠单类产品面临的经营风险和周期性风险,提升公司的综合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李世江、侯红军、李凌云、李云峰、韩世军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四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交易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四)《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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