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顺电子: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7-06-23 22:50:40
发布机构:宇顺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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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7-04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收
到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融云”)的一致行动人中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产投”)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看好中国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中植产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主体:中植产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系控股股东中植融云的一致行动人。
2、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看好中国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3日期间,中植产投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股) 价格区间 增持数量
(元/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17-06-22 竞价交易 529,411 18.46-18.80 0.2834%
中植产投
2017-06-23 竞价交易 100 18.35 0.0001%
合计 529,511 -- 0.2834%
注:上表中的个别数据加总后与合计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至此,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合计已达到20%。
5、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情况:
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增持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股) 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本比例
中植融云 15,728,328 8.42% 15,728,328 8.42%
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投资管 6,526,472 3.49% 6,526,472 3.49%
理有限公司
中植产投 9,341,760 5.00% 9,871,271 5.28%
合计 31,596,560 16.91% 32,126,071 17.19%
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及其一致行动人除直接持有上述公司股份 32,126,071
股外,公司股东魏连速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241,090股的表决权全权委托给
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公司控股股东中植融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合计为37,367,1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植融云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解直锟先生。
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看好,后续中植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状况以及市场情况,在公司股票 价格不超过28元/股(如发生权益分派,股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时,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继续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中植产投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植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参见2017年6月24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中植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植融云、张家港保税区丰瑞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中植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