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37 证券简称:
美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3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807,262,506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
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6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
月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7月4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7月5
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20 张磊
2 00*****565 郭柏峰
3 08*****888 赛石集团有限公司
4 01*****022 李晓楠
5 08*****074 西藏京治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08*****996 潍坊美晨投资有限公司
7 08*****462 杭州晨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08*****505 西藏富美投资有限公司
9 08*****974 山东晨德投资有限公司
10 01*****818 郑召伟
11 01*****998 潘胜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21日至登记日:2017年7
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街道北十里四村6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咨询联系人:李炜刚、张云霞
咨询电话:0536-6151511
传真电话:0536-6320138
特此公告。
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