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2016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2017-06-28 20:26:28
发布机构:拓日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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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7-039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方案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618,171,05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18,171,052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7月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7月5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2017年7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7月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28 陈五奎
2 00*****687 李粉莉
3 08*****215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 08*****221 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 08*****230 新余鑫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6月26日至登记日:2017年7
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7月6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份 本次转增股份 本次变动后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 10,518,087 10,518,087 21,036,174 1.70%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 607,652,965 607,652,965 1,215,305,930 98.30%
股
股份总额 618,171,052 618,171,052 1,236,342,104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236,342,104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
净收益为0.1041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0号香年广场A栋802-804
咨询联系人:杨国强 龚艳平
咨询电话:0755-29680031
传真电话:0755-29680300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3.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