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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  

2017-06-29 18:01:06 发布机构:富春环保 我要纠错
股票简称:富春环保 股票代码:002479 债券简称:12富春01 债券代码:11208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年度) 发行人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188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二�一七年六月 声 明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2017年1月17日对外披露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其他公开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中投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7 第三章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2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3 第六章 本期债券利息偿付情况......14 第七章 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5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7 第九章 其他事项......18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Fuchunjiang Environmental Thermoelectric Co., LTD.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2年3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89号文”核准,公司 获准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7亿元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7亿元,其中首期发行4亿元。 三、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2富春01。 3、债券代码:112088。 4、发行规模: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总额为4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年末, 发行人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12富春01”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剩余托管量为4,000,000张。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6.70%,在债券存续期 前3年保持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为6.70%。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发行首日/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2年6月5日。 11、计息期限:自2012年6月5日起至2017年6月4日止。若投资人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2年6月5日起至2015年6 月4日止。 12、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6月5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 另计利息)。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 2015年每年的6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 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6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6月5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 日起不另计利息)。 14、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上调。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16、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8、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中投证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第三章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FuchunjiangEnvironmentalThermoelectricCo.,LTD. 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杰 设立日期:2003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96,35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72103686 股票简称:富春环保 股票代码:002479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张杰 办公地址: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188号 电话:0571-63553779 传真:0571-63553789 邮政编码:311418 经营范围:发电电力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精密冷轧薄板的生产。 蒸汽、热水生产,热电技术咨询,精密冷轧薄板的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 二、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6年,全球整体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呈现新常态趋势,制造业处在转型与升级阶段。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围绕固废处置、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布局环保业务,加大固废处置领域的投入,做大环保产业规模,推广和复制‘固废处置+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模式,打造节能环保行业的领军企业”这一战略,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大力推进循环经济项目,加大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巩固固废处置领域的领先地位,开发环境监测领域技术,积极布局环境监测新领域,创新发展思路,打造业务发展的新模式。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926.3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17%;实现利润总额37,415.9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92.8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5.0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15,008.52万元,同比增长3.25%;所有者权益为321,002.04万元,同比增长2.42%。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营业收入: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926.3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756.97万元,下降6.17%,主要系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减少非环保业务比重所致; (2)营业成本:2016年度公司营业成本214,650.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188.91万元,下降11.24%,主要系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减少非环保业务比重所致; (3)费用:2016年度公司管理费用15,10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86.43万元,增长24.65%,主要系并入子公司清园生态所致;2016年度公司销售费用697.0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5.6万元,下降21.91%,主要系子公司汇丰纸业销售费用减少所致;2016年度公司财务费用5,97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4.4万元,增长14.02%,主要系并入子公司清园生态所致; (4)研发投入:2016年度公司研发费用5,10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35.78万元,增加35.43%,主要系本期母公司加大环保研发投入所致; (5)利润总额:2016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7,415.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384.74万元,增长28.88%。 2、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6年 2015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2,699,263,759.50 100% 2,876,833,464.94 100% -6.17% 分行业 资源综合利用机 459,566,613.37 17.03% 407,379,833.27 14.16% 12.81% 组 热电联产机组 1,313,899,740.89 48.68% 879,586,828.43 30.57% 49.38% 黑色金属冶炼及 465,146,080.21 17.23% 454,543,087.10 15.80% 2.33% 压延加工业 纸制品销售 7,564,567.58 0.28% 36,123,847.75 1.26% -79.06% 贸易(煤炭) 407,709,314.91 15.10% 1,070,063,179.92 37.20% -61.90% 其他 45,377,442.54 1.68% 29,136,688.47 1.01% 55.74% 分产品 清洁电能 647,849,495.02 24.00% 496,490,162.27 17.26% 30.49% 清洁热能 1,043,956,528.99 38.68% 748,227,971.42 26.01% 39.52% 煤炭销售 407,709,314.91 15.10% 1,070,063,179.92 37.20% -61.90% 冷轧钢卷 465,146,080.21 17.23% 454,543,087.10 15.80% 2.33% 纸制品 7,564,567.58 0.28% 36,123,847.75 1.25% -79.06% 固废处置费 81,660,330.25 3.03% 42,248,528.01 1.47% 93.29% 其他 45,377,442.54 1.68% 29,136,688.47 1.01% 55.74% 分地区 浙江省 2,107,882,425.86 78.09% 2,262,114,238.83 78.63% -6.82% 上海市 0.00 0.00% 286,643.59 0.01% -100.00% 江苏省 591,381,333.64 21.91% 596,465,458.57 20.73% -0.85% 安徽省 0.00% 2,437,286.29 0.09% -100.00% 广东省 0.00% 15,529,837.66 0.54% -100.00% 3、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同 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期增减 期增减 增减 分行业 资源综合利用机组 459,566,613.37 353,677,998.55 23.04% 12.81% 21.68% -5.61% 热电联产机组 1,313,899,740.89 905,810,794.22 31.06% 49.38% 49.04% 0.16%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 465,146,080.21 452,376,526.45 2.75% 2.33% 5.53% -2.94% 延加工业 贸易(煤炭) 407,709,314.91 395,123,881.22 3.09% -61.90% -62.17% 0.70% 分产品 清洁电能 647,849,495.02 458,859,104.97 29.17% 30.49% 32.06% -0.84% 清洁热能 1,043,956,528.99 737,297,005.53 29.37% 39.52% 42.92% -1.68% 煤炭销售 407,709,314.91 395,123,881.22 3.09% -61.90% -62.17% 0.70% 冷轧钢卷 465,146,080.21 452,376,526.45 2.75% 2.33% 5.53% -2.94% 分地区 浙江省 2,107,882,425.86 1,700,313,214.21 19.34% -5.60% -11.11% 5.00% 江苏省 591,381,333.64 438,841,102.94 25.79% -0.85% -7.41% 5.25% 三、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6年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增减率 资产合计 5,150,085,219.87 4,987,838,355.30 3.25% 负债合计 1,940,064,825.64 1,853,700,060.44 4.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55,960,691.35 2,730,677,454.66 4.59% 少数股东权益 354,059,702.88 403,460,840.20 -12.2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2,699,263,759.50 2,876,833,464.94 -6.17% 营业利润 319,684,495.07 257,122,858.95 24.33% 利润总额 374,159,179.81 290,311,807.10 28.88% 净利润 308,175,760.97 233,079,422.43 32.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4,927,959.16 181,392,100.44 35.0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16年度 2015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3,891,049.40 226,193,706.29 149.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481,236.22 -434,321,209.07 57.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161,834.27 301,010,159.35 -188.7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0,247,978.91 92,882,656.57 18.70%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8,265,176.12 538,017,197.21 20.49% 四、发行人2016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经过富春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796,35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人民 币79,635,000.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9号文核准,于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7日公开发行了第一期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债券“12富春01”,其中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数量为0.05亿元,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的数量为3.95亿元。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8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网上、网下发行及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均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2)192号、天健验(2012)193号和天健验(2012)194号的验资报告,本期债券发行的资金准时全额到账。 二、本期债券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第六章 本期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6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5 年每年的6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2013年6月5日完成“12富春01”第一年的利息支付,付息金额 为26,800,000元。 发行人于2014年6月5日完成“12富春01”第二年的利息支付,付息金额 为26,800,000元。 发行人于2015年6月4日发布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2富春01”投资者回售结果的公告》,“12富春01”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 金额为0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4,000,000张。 发行人于2015年6月5日完成“12富春01”第三年的利息支付,付息金额 为26,800,000元。 发行人于2016年6月6日完成“12富春01”第四年的利息支付,付息金额 为26,800,000元。 发行人于2017年6月5日完成“12富春01”第五年的利息支付及本金兑付, 兑付金额为426,800,000元。 第七章 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2富春01”的信用评级机构为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不超过7亿元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被评对象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人需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发行人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以及被评对象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发行人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依据该重大事项或重大变化对被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鹏元资信于2013年6月13日出具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期4亿元公司债券2013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鹏元资信于2014年4月17日出具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期4亿元公司债券2014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鹏元资信于2015年4月15日出具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鹏元资信于2016年5月18日出具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6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鹏元资信于2017年3月9日出具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16年度,发行人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6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之盖章页)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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