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75 股票简称:
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7-070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暂不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筹划
资产收购事项,经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诚药业、证 券代码:002675)已于2017年1月3日(星期二)开市起
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由于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目标公司的
股权,经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自2017年1月17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为保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年2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
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2017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2017年
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16日披露了《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7
年4月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
个月,即在2017年7月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
(或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复牌。公司于2017年4月
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3)。停牌期间,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
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
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