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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7:ST成城关于收到担保债权转让通知的公告  

2017-07-02 17:15:43 发布机构:*ST成城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公告编号:2017-038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担保债权转让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9月27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 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成域”)向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70,000,000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经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因深圳成域未及时还款,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将深圳成域、公司、成清波、恩施州天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诉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1日作出判决,要求深圳成域偿还贷款本 金70,000,000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公司及成清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6年7月,经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原“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西银行广州分行”)申请,将担保方之一恩施州天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了拍卖,拍卖所得 17,780,000元抵偿了深圳成域所欠债务的部分本金及利息。 公司近日收到江西银行广州分行的债权转让通知书,该通知称江西银行广州分行已将2012年9月27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形成的担保债权剩余本金55,154,911.92元、利息(截至2017年3月1日)38,202,667.34元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转让给了地平线矿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后,地平线矿业有限公司自2017年5月26日起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不再行使债权人权利。债权转让后,公司将继续按照原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向债权受让人地平线矿业有限公司履行担保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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