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243 证券简称:
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7-056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春信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6日
附件:刘春信先生简历
刘春信 :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中
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2001年10月至2009年8月先后任公司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研究所被认
定为山东省PVC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后兼任研究中心主任)。2009年9月至
2016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春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92,4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82%。
刘春信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春信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