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深主板A股 > 正文

绿景控股:关于公司孙公司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包采购协议》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7-07 21:13:24 发布机构:绿景控股 我要纠错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孙公司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包采购协议》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7年7月7日,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 股、公司)全资孙公司明安在线(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安在线)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人寿)在北京签订了《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包采购协议》。首次采购金额为5,409,300元,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2015年9月1日、2015年12月1日、2016年8月24日及2016 年11月21日,公司与天安人寿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正在与天安人寿协商解除《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截至目前,上述协议尚未解除,依照协议内容,天安人寿拟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额的比例将超过5%,根据有关规定,天安人寿仍为公司潜在关联方。本次签订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无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盛景国际广场A座15、16、17层 法定代表人: 崔勇 注册资本: 1450,000万元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 经营范围: 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时间: 2000年11月24日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北京金佳伟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00% 陕西华秦土地复垦整理工程有限公司 20.00% 杭州腾然实业有限公司 20.00% 大连桥都实业有限公司 20.00% 合计 100.00% (3)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天安人寿主营业务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良好。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0,131,598 负债总计 8,832,9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8,693 项目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3,885,724 营业利润 9,314 利润总额 8,876 净利润 8,851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采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孙公司明安在线与天安人寿签订《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包采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明安在线(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乙方向甲方客户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电话医生服务和家庭急救包两项内容。 (二)成交金额:首次采购金额为5,409,300元。 (三)支付方式:一单一结,应付货款=采购数量×单价。 (四)协议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壹年,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 日。 2.双方可在合作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就延长合作期限事宜进行协商;如双方一致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本协议项下费用总额超过壹仟万元; (2)合作期限届满且双方未续签本协议; (3)一方进行破产、清算程序或解散。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是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包采购协议》是明安在线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转型医疗服务业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明安在线的业务发展,如首次采购完成将增加营业收入5,409,300元。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法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天安人寿及其关联企业已发生的其他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将《关于签订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正在与天安人寿协商解除《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截至目前,上述协议尚未解除,依照协议内容,天安人寿拟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额的比例将超过 5%,根据有关规定,天安人寿仍为公司潜在关联方。 2、明安在线与天安人寿签订《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包采购协议》是明安在线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该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转型医疗行业的目标,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有利于明安在线的业务发展,不存在危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无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将审议的签订《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包采购协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签订《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包采购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无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明安在线与天安人寿签订《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包采购协议》是明安在线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该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转型医疗行业的目标,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有利于明安在线的业务发展,不存在危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签订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包采购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签订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包采购协议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家庭健康管理服务包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