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81:亚泰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7-07-21 20:16:53
发布机构:亚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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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4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所属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吉林
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52.50 万元、1,357.77万元、78.12 万元、3,562.77 万元,合计人民币5,151.16万元。
● 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8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48,967,851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50,148,899.70元,扣除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及相关税金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15,510,799.90元。2017年6月15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经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7]第1041号《验资报告》,验
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足额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0101011000008472 号银行账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所涉及的各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东吴证券、吉林银行长春东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集
(万元) 资金投入(万元)
1 亚泰医药产业园配套设施及高新技术研发、中试 175,501.00 40,781.08
车间项目
2 亚泰医药产业园B区普药、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 46,413.00 37,548.22
3 亚泰医药产业园D区生物疫苗生产基地项目 93,215.00 37,504.77
4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工业化制品产 134,896.20 114,180.82
业园项目
5 偿还银行贷款 75,000.00
合计 305,014.89
目前,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所属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分别为人民 币152.50万元、1,357.77万元、78.12万元、3,562.77 万元,合计人民 币5,151.16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52.50万元、1,357.77万元、78.12万元、3,562.77 万元,合计人民币5,151.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承诺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预 以募集资金
资金额 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亚泰医药产业园配套设施及 吉林亚泰医
1 高新技术研发、中试车间项 药产业园管 40,781.08 152.50 152.50
目 理有限公司
亚泰医药产业园B区普药、 吉林亚泰明
2 保健品生产基地项目 星制药有限 37,548.22 1,357.77 1,357.77
公司
亚泰医药产业园D区生物疫 吉林亚泰生
3 苗生产基地项目 物药业股份 37,504.77 78.12 78.12
有限公司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亚泰集团长
4 建筑工业化制品产业园项目 春建材有限 114,180.82 3,562.77 3,562.77
公司
5 合计 - 230,014.89 5,151.16 5,151.16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7月21日,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使用募集资金中的152.50万 元、1,357.77万元、78.12万元、3,562.77 万元、合计人民币5,151.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利益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所属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事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事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亚泰集团董事会编制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亚泰集团所属子公司――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吉林亚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前述所属子公司本次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事项。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